草新里臭味調查報告之5:偷排,終於抓到了

8/28下午三點,和環保局再相約去稽查,原本是想引用法條限制池塘的排放,但環保局認為不能適用,所以,環保局都開車離開了。我不太甘心,就繞著池塘旁的水溝走,雨真的下好大,沒想到,就讓我找到偷排的證據了,趕緊連絡環保局回來。
有個小插曲,廠商老闆剛好回來了,看到我在稽查,於是有了「一點」小衝突。接著,經過了「一番溝通」,我向老闆說明,我不認識你,不會找你麻煩,也不想讓你關廠,吃豬肉還是要靠你們啊。但是,絕對沒有任何理由,可以去影響到觀音人、草新里呼吸新鮮空氣的品質。老闆也一定程度接受了這種說法,所以,環保局會給它一定的補正期間,我也請老闆自己連絡農業局,去和市府協調出對觀音、對養豬戶都有利的方式,輔導廠商符合法規是政府的「義務」。

不教而殺謂之虐。
小孩犯錯,有時父母要負點責任;
人民犯錯,有時政府的責任更大。

所以,草新里聞到的養豬戶「廢水臭味」,應該是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了。

然而,和環保局稽查員的談話中,學到了一點知識和經驗。
養豬的臭味檢舉案,大部分是因為煮餿水的緣故。所以,草新里的養豬臭味,真的都是因為這個案子的原因嗎?

從現有的資料,無從判斷。但我還是會繼續追踪下去,也希望如果草新里還會聞到味道,可能要大家再仔細去留意一些相關細節。例如風向、來源(遠方空氣飄來或從地下滲出)、時段、強弱等。聞到味道時打電話或臉書通話給我也是可以啦,臉書留言不見得會即時看到哦。

我要改變觀音,是有步驟和方法,而且需要每一位觀音人的參與和協助。
對廠商,不是只用檢舉,而是要瞭解他們的問題,真正地協助他們改善,如果是廠商個人居心不良,開鍘就不必心軟。但如果廠商是執行上有困難,政府是有協助的義務,而不是把責任都推到人民、廠商身上。

像煮餿水這件事,有洗滌塔這種設備可以大幅減輕臭味,但成本很高,要一百多萬,不是每家都負擔的起。那麼,政府是否就應該整合起相關資源,讓有洗滌塔設備的,把它的產量加大,和沒有設備的養豬場合作,既能減少污染,因為產能集中,甚至可以降低成本。
但是,要養豬戶自己去整合、規劃出這種方案,就太強人所能了,這是政府的責任,因為常常需要一些補貼或減免。

雖然我是法律系,但我不贊成用法律當成主要約束人民的手段,這樣,無法塑造一個成熟、進步的國家。
檢舉,是最後且不得不為的手段。

論語為政篇:
子曰:「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;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」

孔子說:「以政令來管理,以刑法來約束,百姓雖不敢犯罪,但不以犯罪為恥;以道德來引導,以禮法來約束,百姓不僅遵紀守法,而且引以為榮。」

 

1.jpg

2.jpg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戴兆華 的頭像
    戴兆華

    戴兆華-在地觀音人

    戴兆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