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漯垃圾追蹤報導之8:我準備告鄭文燦市長圖利地主2億元!

5/15(二),吳宗憲議員質詢,鄭市長回答:「這都是歷史留下來的問題,如果找不出人負責,只好把歷史留下的問題解決。」
我直接告訴鄭市長,這筆土地在華棋案未結案時就買賣了,新地主和環保局、地政局、都發局都知道地上還留有營建廢土方,新地主從頭到尾都知情。新地主就是為了賺那筆相關處理費用,才趕在案子未結案前買下來,然後施壓市府不要開罰,等土地點交,再施壓讓市府把清運費用吞下去,新地主賺了土地重劃的差價,又賺了廢棄物原來該負擔的處理費用。如果鄭市長要用新地主是善意第三人為理由,不必負責任,然後讓市府吸收這筆至少2億元起跳的處理費用,我一定會告鄭市長圖利新地主。

這塊土地,在2015年就應該全面清運完畢了。就因為環保局放水,讓土地能買賣、結案、點交,然後再說地主不必負責,要由市府來負擔這筆費用嗎?
這完整的放水過程,都是在鄭市長的任內啊!在鄭市長2014/12/25上任時,還有近1/4的垃圾沒清完,有google空拍圖為證。

以下是吳宗憲議員質詢時,相關各局處的資訊整理:
1、都發局
在重劃土地點交前,都發局已經有公文證明那塊土地「上面」,仍有之前土石場遺留下來的廢棄土石方(營建廢棄物)。

2、工務局
地政局移交土地給工務局時,工務局就知道「地上」有廢棄土石方了,和地主的合約已經談好,後續處理費用可以從土地價款扣掉。
目前初估處理費用,2億,起跳!

結論:

地政局睜眼說瞎話,而且騙我!市府自始至終都知道地上的廢棄物還沒清乾淨。
鄭市長不能讓市府吞下這2億元,不然,只能合理懷疑,你們和地主從頭到尾都是「共犯」!

這筆錢,基本上應該是之前的華棋公司要付的,在2015年就該付了。
但既然新地主想從中賺一手,就沒道理可以擺脫責任!「她」,可以再去告華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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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議會-影片網址-14:50到29:10之間
http://www.tycc.gov.tw/LiveVideo/history_in.aspx?LIVE_ID=1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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